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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華爾街之狼 印股票換鈔票2.5億
台版華爾街之狼 印股票換鈔票2.5億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北檢偵辦醫材廠商兆良科技負責人羅栩亮等涉賣公司未上巿股票案,今天偵結,認定羅栩亮等人以「印股票換鈔票」,不法所得近新台幣2.5億元,起訴羅栩亮等19人。
台北地檢署指出,羅男在民國100年7月間明知根本沒錢,股東未實際繳納公司股款,卻向經濟部申辦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0萬元;為吸引廠商合作,同年8月間虛偽增資資本額為3000萬元;羅男經誠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陳功源遊說下,決定以發行有價證券股票的方式,向社會投資大眾募集資金,並著手印製兆良公司股票,也同步將兆良公司資本額增資至1億元。
羅男在公司網站張貼,公司與台北醫學大學、捷克廠商、斯洛伐克廠商等有業務往來,公司還促成北醫與斯洛伐克克美紐斯大學締結姊妹校等誇大不實訊息,以吸引投資人買股票;另描述公司2013年獲邀出席,在德國杜塞道夫舉行的全球最大醫療器械展,並受矚目,獲得百萬歐元訂單,也是假的。
台灣詐騙部分,羅男於103年在台北知名飯店,舉行科技產品發表會,將公司願景分享給生技同業,又於同年6月在台北另一家五星級飯店舉行說明會,主張公司與捷克廠商、宏都拉斯的LAT集團簽署,金額達新台幣200億元的跨國性「銷售醫療器材合作備忘錄」,以此方式騙投資人爭相購買公司股票。
檢方指額度高放款快台中民間借款出,羅男等人以虛偽手法詐偽發行兆良公司股票,不法所得2億4993萬7000元;全案今天偵結,依違反公司法的股東未實際繳納股款罪、證交法的詐房貸雲林褒忠房貸欺發行有價證券等罪起訴羅男等19人。1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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